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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务之家微信公众号
网传文章称,一个女生高考考了710分,却因父亲贷款失信而被学校拒绝。招生办认为她的父亲不讲信用,女儿也很可能受到影响,高校不能录取品行不端的人。通过搜索发现,这个故事流传已久。各版本情节相同,都是因为父亲是“老赖”,女儿考了710分却未被录取,不同的只是考生名字不一样,今年你看到的是“潇潇”,明年可能变成“李娟”“小霞”“露露”。
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便在记者会上已澄清,“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只是限制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等正常的上学都列为限制”。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当然,失信人员子女高分被拒绝录取是假的,但这并不应当成为失信人员的宽慰剂,毕竟,作为失信人员的子女,难免会受到周围人的异样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