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管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创始于1995年

  服务电话:0898-68540686

律所动态

脚踏实地 服务社会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律所动态

律所快讯|李君主任参加省政协八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作大会发言

时间:2025-04-22   访问量:17

4月7日至8日,省政协八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海口召开,围绕“提升我省垦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垦地融合发展”开展专题协商议政并组织现场学习参观。省政协委员、我所主任参加会议并作大会发言。


image.png


image.png


大会上,李君主任围绕大会协商议题,以《以科学规划引领海南垦区高质量发展》为题进行发言。海南垦区规划建设直接关系到国家战略落地、区域协调发展和垦区群众的切身利益,李君主任指出,当前垦区农场大部分生产队没有编制规划,建房处于无序状态,公共事业投入严重不足,规划的形成机制尚未理顺,仍存在“两张皮”现象;那么,如何以科学的规划为指导,协调垦区发展与市县的国土空间布局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李君主任基于调研实际,从规划统筹、创新路径以及机制保障三个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规划先行理念,构建垦地融合的国土空间新格局。


1、推动垦区与市县规划体系深度衔接。将垦区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全面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2、分层分类编制详细规划,破解“无地可用”困局。海南垦区应优先对场部、中心居民点等人口密集区编制详细规划,重点落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标。


3、强化“十四五”规划刚性约束,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确保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协调。垦区规划中优先保障冷链物流基地、智慧农业示范区等“十四五”重点项目用地,明确项目选址与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关系,杜绝“规划滞后导致项目停滞”现象。


二、创新实施路径,激活垦区土地资源潜力。


1、推进垦地融合土地综合整治。建议省级层面编制《垦地融合土地专项规划》,统筹垦区住宅、产业、生态用地整治。对分散的生产队居民点实施撤并,集中建设中心居民点,腾退土地优先复垦为耕地或用于产业项目;将农垦非经营性建设(如老旧学校、职工医院)移交地方管理,明确移交后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用地,解决“多头管理导致设施荒废”问题。


2、强化产权保障,破解垦区居民“房地分离”顽疾。对统建上楼住房,允许职工按历史成本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出让性质不动产权证;对自建住房,采取“划拨+协议”或“出让+返还”模式,由农垦集团与居民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明确使用权与收益分配规则,集团可将土地出让收益定向用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社区养老中心等民生项目,形成“取之于地、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环。 


三、完善保障机制,凝聚规划实施合力。


1、构建“省级统筹+市县主导+垦区参与”协同机制。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牵头建立垦区规划协调专班,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规划编制与审批,农垦集团全程参与需求对接。在规划编制阶段,可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遇到的各种问题。


2、建立“前置民意调研,动态合理调整”机制。垦区农场改革后,土地使用权归农垦企业,规划权归市县政府,导致规划和土地利用脱节。规划需与居民需求紧密结合,通过调研摸清居民意愿。建议将垦区纳入城乡及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垦区建设。制定垦区住房解困规划,考虑垦区特点,鼓励统一规划,拆旧建新,允许在自用土地和原住房地块上改造危旧房。


阅读原文


上一篇:喜讯|我所多位律师成功入册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员名册

下一篇:送法进军营|我所组织律师参加军事检察法治服务进新兵营活动